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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买了辆二手车,当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过户,就直接转账交车了,现在才知道是法院查封车,过户都过不了,这种情况车子还能退吗,没有合同法院有胜算吗我去年买了辆二手车,现在才知道是法院查封车,过户都过不了,这种情况车子还能退吗,没有合同法院有胜算吗

合同纠纷 2019-06-22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仅可以追讨拖欠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
    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4、根据《合同法》第33条只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
    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 法院查封车辆属于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方式,财产保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如果法院只是查封了担保人的车而没有扣押的,查封期间仍可以正常使用的,但不能进行买卖、过户或设立抵押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
    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有偿转让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整。签订协议后立即付清。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3天。
    六、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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