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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成年,男方21 有一个孩子(男孩一岁半)没结婚没婚礼,现在想分开,孩子应该怎么办,未成年妈妈可以抚养孩子吗?还是女方父母抚养?孩子应该给男方吗?如果男方不要呢女方未成年,未成年妈妈可以抚养孩子吗?还是女方父母抚养?孩子应该给男方吗?如果男方不要呢

离婚 2019-06-23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请求变更抚养权的,直接起诉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
    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 未成年人是不能结婚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结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去进行登记,且男方不得小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否则,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予登记的。未经登记的婚姻,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如果要分开,无须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男方无权干涉。如果有孩子,就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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