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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封了一套房产,但是该套房产有银行贷款,银行拥有抵押权,如果银行通过法院拍卖这套房产,是否需要我解封呢 银行的人说无需通知我,也不需要我解封,直接就可以拍卖过户,是这样么我查封了一套房产,银行拥有抵押权,是否需要我解封呢 也不需要我解封,直接就可以拍卖过户

银行 2019-06-17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
    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其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的,到期后无力清偿,银行可以在拍卖抵押物受偿不足的情况下继续追偿,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则不足部分最终成为一笔坏账而已。
    但如果是个人,则银行在受偿抵押物价款后仍有不足的,依然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注意,我国的法律是禁止以物抵债的,抵押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拍卖抵押物受偿,但不能直接到期拿货抵债
  •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00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唯一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
    但第六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请根据你自己具体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确实法院是否会拍卖你的唯一房产。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 所谓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本公司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放款。1.贷款条件
    (1)房屋可以上市买卖交易。
    (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
    (5)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借款人应提供资料
    (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契税票据。
    (2)房屋的水、电、气及物管票据。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含公章)。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客服进行咨询。
    (2)本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并结合银行政策,为您量身订做贷款品种。
    (3)双方(本公司与借款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4)本公司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场进行评估。
    (5)完成评估之后,本公司做好贷款资料,便通知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确认贷款金额。
    (6)银行进行审批。
    (7)通过银行审批后,本公司会通知借款人到房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8)完成抵押登记后,将房地证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银行便会进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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