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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我骑电动车一手拿伞一手抓电动车我直行,接着跟开女士摩托车的人他转弯,然后我们俩先做相撞,算谁的责任,然后我没什么受伤,他鼻子撞到流血,他要我帮他修摩托车和他去医药拍片子,要我出钱,然后我说谁的责任都不知道就报警,然后他说不用修也不用我陪,感觉他受伤比我严重,我过意不去,还花钱帮他修摩托车,花了我280块,然后我自己车坏了,都没说,我想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是不是他应该赔我?接着跟开女士摩托车的人他转弯,然后我没什么受伤,他鼻子撞到流血,是不是他应该赔我?

交通事故 2019-07-14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相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机动车具有更强的机动性能和回避能力,在双方均违章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的风险是侵害他人导致的赔偿风险,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风险则是自身的伤亡,因此,机动车驾驶人理所当然地要承担更高的危险注意义务。
    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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