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是自然人独资零申报没有业务,认缴资金500万,实缴资金是零,注销公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公司是自然人独资零申报没有业务,认缴资金500万,实缴资金是零,注销公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谢谢注销公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公司是自然人独资零申报没有业务,注销公司时用补齐认缴资金数吗?

综合法律 2019-07-22 14: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 原用人单位已注销的,受伤人员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