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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工厂的法人,长时间没有在工厂,有一个股东,我们的投资比例分别是我占51%,股东占49%,由于工厂经营管理不当,工厂有两个月发不出工资,还有材料商的款也付不出来,工厂面临倒闭,而股东手里经手的款说是收不回来,面对这种情况,法人和公司股东之间应该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有一个股东,我们的投资比例分别是我占51%,法人和公司股东之间应该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

公司企业 2019-07-22 07: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通常来说,公司倒闭,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股东也存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比如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等情形。首先要看公司是什么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性质的,这对于责任的承担是有很大区别的。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通俗的说法人不一定要出资,董事长、总经理都可以做法人,法人对外代表公司。 而股东是是实际出资者,按照约定比例分担亏损和利润。也就是说对外承担责任与职称关系不大。
    更多的是看实际出资,对于公司的破产债务是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担。

  • 您好,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根据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然有区别。股东,在出资真实的情况下,只以出资额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无需直接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股东,若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则要对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责任。
    但因为法定代表人一般会决策公司的经营,若其行为对公司破产有责任的,则其会承担一些行政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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