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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问一下老板不给工人工资怎么处理 怎么不回答? 工资交易就是微信转账 是汽车修理厂,不是什么大公司 我都辞职出来一个多月了,工资结账8000出来几天才给我5000那3000一直要都没有,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现在把微信和电话号码拉黑了,去厂里也找不到他了 她投资四五百万的,既然3000块钱工人工资都不给,这可以告他吗?我要问一下老板不给工人工资怎么处理 怎么不回答?既然3000块钱工人工资都不给,这可以告他吗?

综合法律 2019-08-11 2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
    1、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肯定是不对的,一般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申请,但是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直接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并获得补偿
    2、去劳动仲裁前,你首先需要提供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如打卡记录、工号牌、入职通知、同事证明等等
    3、如果去劳动仲裁,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社保金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1)责令限期缴纳。
    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
    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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