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7年大连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是什么

综合法律 2019-06-16 2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资从社保领。
      1,事业单位一般的福利是相当好的,你缴纳的社保越多,缴纳的基数越大,到时候退休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2,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依据2013退休人员涨工资国家人力资源部最新消息表示,自元旦起将逐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下是201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国家人力资源部最新消息表示,自元旦起将逐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更有消息透露称,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年三月实施。依据2013退休人员涨工资国家人力资源部最新消息表示,自元旦起将逐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更有消息透露称,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年三月实施。
    依据2013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一年工龄或涨60至100元。  国家人力资源部最新消息表示,自元旦起将逐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更有消息透露称,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年三月实施。
    依据2013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一年工龄或涨60至100元。  其实,早在此前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将退休人员涨工资提上日程。会议指出,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
    同时适当对退休高工、高龄人员、退休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进行相应的倾斜。  日前,2013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确定。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上获悉,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年3月正式实行,包括养老金、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提高10%以上。
    涨工资对象为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水平以当地基本工资水平为准。  目前,人力、财政部已加紧部署,组织各地落实退休人员涨工资2013方案,不出意外的话,春节后不久,各地退休员工年后将拿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 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实施情况,劳动者可以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确定政策实施的时间和详细政策内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是怎么算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进行折算。用人单位支付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补偿和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