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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朋友急需一笔资金周转,我帮忙在熟人的担保公司,用她名下一套按揭房产做抵押贷了二十万元,现在到期还不上,我该怎么办?我帮忙在熟人的担保公司,现在到期还不上,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7-18 1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 公司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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