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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单位工作了五年零两个月,单位一直没有给上任何保险,从今年的这个月才给我们办理保险,我像单位提出了五年的补交保险费用,单位不给我缴纳我该怎么办!谢谢单位一直没有给上任何保险,从今年的这个月才给我们办理保险,单位不给我缴纳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5-31 1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需要提供8个证件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社保局方面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
    并且,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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