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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前天说他要到机场去接一个朋友,当时他找我借车子。我把车子借给他之后。没想到他竟然在开车的途中出事故,撞死了人。之后他弃车逃逸,人消失不见。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把车子借给他之后。没想到他竟然在开车的途中出事故,撞死了人。之后他弃车逃逸,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6-05 07: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因此,醉驾撞车后弃车逃跑属于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3、空间要素,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属于交通运输肇事逃逸。
  • 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对交通事故如何判刑的回答。
  • 有关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判定,  
    一、有关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后谁负责?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一)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怎么私了? 拼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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