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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名义股东即没出资也没在公司工作,不过公司法人却是名义股东,由于是亲戚关系,所以当初也没有签订过任何的股权协议啥的,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公司运作也是由隐名股东一手操作,现在隐名股东想让名义股东把股权转到第三人身上(非公司股东,也非员工),但现在名义股东不配合转出,提出条件,要求隐名股东给几十万才同意转出,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转出来而且名义股东提出的条件是否构成敲诈?谢谢!现在隐名股东想让名义股东把股权转到第三人身上(非公司股东,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转出来而且名义股东提出的条件是否构成敲诈?

公司企业 2019-05-30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
    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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