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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一年多了可单位不给办理住房公积金返还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1 1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为与工作单位有纠纷,和办理退休那是两回事。对于预退休者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当然有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单位法务部门予以解释法律法规为上。
    一、与工作单位有纠纷的,可以依据劳动法规打电话12333社保热线、或者到社保局、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对其申诉法律规定有效期有一年的,足以在其退休后的时间里进行处理的;
    二、到了法定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那退休是法定的,自己不予配合的,也是不能阻止法定退休流程进行的,一旦经社保局批准后就是自己再来单位上班也是没有在职期间待遇的。
  • 住房公积金已经提取,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 等正式退休后就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公积金缴纳分为两个部分,一半个人缴纳,一半单位缴纳,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按年度结算利息。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跟个人交的(单位扣的)全部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也就是说全是本人的。
    退休后可以全部提取出来。所以退休后不仅能提取全部公积金,还有一笔不小的利息收入。
  • 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可
    以劳动局处理,但是不能适用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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