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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刑事案件被关看守所,多少天可以办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19-05-23 2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现在已经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只要民警到看守所提人,由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的释放证上签字,人就可以出来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搜索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孕妇犯罪,因为属于特殊群体,所以在实际中会被判的刑罚会有特殊待遇。按规定,孕妇犯罪的,法官会这么判: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
    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不管怎样,孕妇犯罪一般不会被要求坐牢。
      而且,孕妇犯罪后,一般可以取保候审,但是有较强的人身危险性的可能不会取保候审。
      孕妇想要取保候审的,要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最后,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申请取保候审,孕妇还可以去申请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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