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轻伤害二级是公诉案件,派处所不与处理,走自诉案件,会剩算吗

刑事辩护 2019-06-02 1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相对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是指: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显然,已经进行了民事赔偿的轻伤害案件不属刑法规定的免除处罚的情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这一规定弹性很大,容易造成部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公正性的怀疑,因而应慎重使用。
  • 轻伤害处理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因打架造成了他人轻伤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作案后逃跑,公安机关就会列入网上追逃系统,在全国进行通缉。
      建议积极和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然后持谅解书到办案单位投案自首,申请取保候审,等待法院从轻判决。
  •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故意伤害鉴定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其本人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审批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