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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办好离职并交还所有物品,厂里也同意离职,但劳务公司非要说提前十五天离职不然要扣钱,而且我是小时工,又不是劳务派遣合同长期工,请问劳务派遣公司扣钱合法,我们只签的劳务派遣长期小时合工协议书,但是合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合同又没盖红章,只是签了名字又不是劳务派遣合同长期工,请问劳务派遣公司扣钱合法,我们只签的劳务派遣长期小时合工协议书

劳动纠纷 2019-06-17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该约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等内容。具体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 1、 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 劳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所以你可以收集你们单位是否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单位同岗位职员工资,你现在工作岗位的性质,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与工作相关的资料,你可以到监察大队举报或是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关系
  •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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