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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法人A只是法人,股份100%属于股东B,现在法人A想要公司合同章,公司法人U盾,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请问这会有什么危害吗?法人A只是法人,股份100%属于股东B,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请问这会有什么危害吗?

工商事务 2019-06-04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组织机构代码是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国家实现对组织机构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奠定了我国建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重要基础。
    同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校验码组成。
    1993年3月16日,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赋码颁证工作。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在国家实现对组织机构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谋求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怎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一、办理条件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个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或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组织机构,必须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书。


    二、办理程序


    1、申请;


    2、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核准无误,给予办理;


    4、经复核后,输入微机、上网省代码管理中心授权、打印证书(正副本各一本),并当场制作代码IC;


    5、资料归档扫描。


    三、申请材料


    1、机关带本单位介绍信和市编办赋码单;

    事业单位带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市编办赋码单;

    企业(含个体)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工商部门颁发的准予(企业、个体)登记通知书;

    社会团体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 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按照竞争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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