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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农村有一栋宅基地,国土资源XX在重新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中造成我父亲宅基地四至范围变小,与旧证不符,西邻居士地证变大。而西邻领取新证后又把我父亲西院墙私自拆除建了平房,我父亲在领新证时土地所发现新旧土地证不符,要求停发,要到现场重新测量,而西邻拒绝出面指界,现在国土资源XX说我们双方使用权有争议不给办理新土地证我父亲在农村有一栋宅基地,国土资源XX在重新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中造成我父亲宅基地四至范围变小,现在国土资源XX说我们双方使用权有争议不给办理新土地证

房产纠纷 2019-06-14 19: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土地证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按照拆迁方和居民的协议约定来执行。由于宅基地的土地不具有商业性质,所以在拆迁时一般不会约定补偿土地价格。大多数地区在宅基地和小产权拆迁时,一般先用按人头补偿面积的方式(30-45平方米/人),用安置房兑换;或者按人头补偿面积,再乘以本地环比房产平均单价,补偿现金。
  • 土地证登记步骤:
    1、由土地的使用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在申请的时候要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是户口本,以及办理土地证的来源证明。
    2、再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土地权属的审核步骤。
    3、最后就是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了。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房屋,供作居住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根据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转让,势必宅基地使用权也随同转移。因此,村民只能将自己的住宅转让给同村的村民,以确保该村民有取得宅基地之使用权的资格。
      同时,法律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严格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有一定的范围,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该成员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面积符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转让人不得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进城务工的村民需慎重出卖在农村中的房产,防止再回到农村时无房屋居住。
  •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重新申(请)批(准)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二条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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