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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没有合同,只缴纳压一付三的方式在租用房屋,有木有违约的说法? 1:我在2013年租用某驻京办事处房屋01号房间,当初租用房间可以带小孩入住,约定租期一年,没有明确规定中途退租问题,2014年到期后没有续签,直到2015年5月我退租,缴纳房租中还有两月没有居住。 2: 2014年10月租用第二个房间,当时明确表示可以注册公司的地址,后又不配合办理,这间房子没有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租金,付款形式为压一付三,现在已经过去半年,缴纳租金剩余一个月,没有产生实际租用。 3:我提前通知过办事处搬走,并通知算租金和押金,两个房间于5月15日已经检验合格后,交付租赁方钥匙,搬离,办离后到现在没有退还任何租金。再三确认不退租金,最多退押金,租金不予退还。 4:管理员多次说不让孩子在,天天谩骂,我实在忍受不了通知租赁方搬离,管理员和租赁房没有人通知不退与租金,直到昨天才确认不退租金,并且我从15日后没有钥匙,并告知我是交了房租,用不用都算我的。 5:合并问题,我们并没有合同,这算违约吗?只退我押金合理吗?我如何能拿回租金和押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有木有违约的说法?最多退押金,我们并没有合同,我如何能拿回租金和押金?

合同纠纷 2019-05-22 2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
    1、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
    2、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二种情况: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
    1、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
    2、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
    3、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一、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不能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二、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均不违约  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并无二致;不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依据。
  • 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一、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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