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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怎样从母亲那里转到父亲那里

离婚 2019-05-27 0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 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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