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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武汉的 我流产假休了15天 单位说休假的十五天按事假扣工资,然后生育津贴来补!这种做法合理吗?我流产假休了15天 单位说休假的十五天按事假扣工资,这种做法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6-16 2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要是效益不好的话,那是可以让员工在家里休无薪假的,但是每个月的基本工资还是要发的,每个地方都是有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不上班,最低的工资标准还是要发的。
  • 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员工流产假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以上是女职工流产假工资的规定
  •   请事假公司扣双倍工资是不合法的,事假工资,公司是可以不支付的,但是不能多扣。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就是说,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扣减职工实际发生事假的工资,但不能多扣。
  •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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