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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老公要打胎离婚,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6-25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还想挽回这段婚姻的,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您可以提出离婚。建议您可以和男方以及家人多沟通,找出问题症结并解决,或者您也可以和男方参加婚姻咨询活动。
    如果您不想挽回这段婚姻,则您可以与男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将来子女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去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商不了的,您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男方有家暴行为的,您可以保留证据,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6)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对您有帮助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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