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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表弟,第二胎是在女方娘家生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候人家没有给孩子办出生证明,现在两人已经离婚了,但孩子没有出生证明还没有办法上户口,孩子已经三岁多了,这种情况怎样才能给孩子把户口上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候人家没有给孩子办出生证明,但孩子没有出生证明还没有办法上户口,这种情况怎样才能给孩子把户口上了?

离婚 2019-08-14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
    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着抚养权走。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就需要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拿着离婚证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拿到之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就可以了。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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