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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的时候,签合同上说,入职满半年以上有15天陪产假。半年以后。我去请陪产假,公司突然说,由于二胎开放,改规定了,一年以上才有7天陪产假。一年以上的我就一天也没有了!请问合理合法吗?我是正式员工,签了合同的。现在在舟山普陀区XX!签合同上说,入职满半年以上有15天陪产假。改规定了,请问合理合法吗?签了合同的。

合同纠纷 2019-06-07 0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单位都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而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那么第二胎有没有陪产假呢?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
    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就应当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可以随时请求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 1.年休假没有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年休假工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你完全可以休
    2014.1—3月份产生的带薪年休假。
    3.看护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
    4.公司若有违法行为,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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