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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咨询大家一个事情:去年开车时在未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停车擦挂一辆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后座乘车人轻微受伤住院,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摩托车乘车人在人不在的情况下开着医院的床位住了很久,如今出院,将我、我的保险公司和摩托车驾驶人都告了,索赔30万,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处的话,具体会怎么判,有可能赔这么多钱吗?如果要赔的话,保险公司会帮我承担多少呢?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会帮我承担多少呢?

保险纠纷 2019-06-12 0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是指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过错行为,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对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
    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首先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才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无驾驶资格证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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