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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还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吗?

交通事故 2019-06-02 1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户口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城镇户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拆迁补偿的多少只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和户口没关系。
    居民在农村有始居房,如拆迁、赔偿和农村户口是否有区别,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是村民才可以拥有,但是由于历史问题,或者原农村村民农转非后继续使用宅基地,通常如果被拆迁,其使用权和补偿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安置费等还是有区别,具体以各个地方规定为准。
  • 一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一,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赔偿标准不一样.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指向是一个,叫法不一样,区别就在此。
    没有其它不一样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复函》
    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是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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