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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十个人在2007年通过统一考试进入一家事业单位(青少年宫)上班,在上班期间进行培训教学、教务管理、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等,每年都会给单位创造不菲的经济效益,现在市场竞争比较大,单位的经济效益变差,就要把我们十个人聘用人员裁掉以保障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且从2014年9月底起就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上班十年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十个人在2007年通过统一考试进入一家事业单位(青少年宫)且从2014年9月底起就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上班十年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法律 2019-07-07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目前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聘用是一技术性的岗位合同,按民事合同对待.仅仅从形式上看,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行的企业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其区别是: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利关系”。因为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不同。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与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信法网法律援助,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
  •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具体到计件工资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有按正常生产月份计件工资计算,也有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等。
    有一点可以肯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是:2004年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查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支付有关规定。
  • 对于劳动合同分类及违约说明,是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必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每年都有好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原因就在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对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本文是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
    《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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