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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参加了养老保险,我想给她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保险纠纷 2019-07-18 1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实践中,职工也多数是用工资缴纳的。因此,无论是事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才开始领取的养保险金均具有工资属性,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照两张(一般要求是蓝底)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当地社会保障中心或者劳动保障站领取)  
    二、办理步骤  
    1、确定自己符合参保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其他社保(在校学生,已经享受养老待遇和退休金的人员除外)。  
    2、申报参保,居民可以自己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所或者社会保障中心申报,也可以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村里集体参保。  
    3、16周岁到60周岁的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直接缴费,凭本人身份证到代办银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代扣代缴,填写《扣款协议》,然后社保所会集中到指定的代办银行为申请人开设代扣代缴存折和卡,参保人员凭代扣代缴的存折或卡,到指定银行存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由社保所出具《通知书》,用代扣代缴或现金直接缴费的方式完清费用;也可以选择不缴费领取基础养老金,需要在申报时提交子女参保缴费凭证。  
    4、领取参保凭证。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选择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到社保所打印《缴款书》;选择现金缴费的参保人员,由代办银行出具《缴款书》。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完清缴费或审核合格后,社保所将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发给本人。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很多都有不同档次的类别,就是缴费多可享受保险金多,缴费少可享受保险金少,但是不要盲目的选择高缴费或者低缴费,要计算一下日后能够领取的保险金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 职工原单位已建有个人养老保险金帐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转移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参保人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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