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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因修路需要拆迁房屋、占用宅基地和土地,而我因1997年上大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上班就未将户口迁回原籍(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凤凰村三组)。前三年一直想把户口迁回老家,但办证中心告知户口冻结,无法迁回,也就一直未迁回。我现已结婚生一女,爱人还怀有一胎(已有7个月),爱人及小孩户口均不在本地。请问:??1、省、广元市相关的拆迁补偿的政策文件有哪些???2、我的户口能否迁回???3、老家房屋是我出资修建,如拆迁,对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拆迁,对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爱人、已生小孩和未出生小孩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 谢谢! 盼复!我的户口能否迁回?对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2019-06-05 1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征地拆迁补偿,到底是按照当地标准还是国家标准?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自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必须按照市场价补偿。而集体土地上拆迁,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可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因其对所拆迁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并不能享受房屋上拆迁的补偿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 ;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离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拆迁人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经裁决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受领补偿款的,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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