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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上规定房子不是转租他人,否则算违约,我房子是一套二的,最开始租的时候我和三个人一起租的,但是是我租下来,二个人睡一间,一人睡一间,后面合租的都走了,我就把一间租给了另外的人,房子要到期还有3个月的时候,我把我这间也租给了其他人,我没有住那儿了,房东发现了说是我违约,要扣我的押金,我整个房子租下差不多是1100/月,但租出去一个房间550,一个房间才400,我还亏了,因为他房子根本就租不了1100,是我后一年难得搬地方才继续租了一年,现在要到期了,他说是我违约把房子转租了给他,要扣我押金,但是我的一些东西还在那房子里放着的,比如冰箱,洗衣机这些,没有搬走,其他人还在继续用,协议上只签了字没按手印,请问我这个是算转租违约吗?我与房东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上规定房子不是转租他人,否则算违约,请问我这个是算转租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19-06-05 1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租,房客仍然未经许可转租,该行为构成对合同的违约,同时其转租行为无效,可以直接要求现有的租住人搬出房屋,损失由房客承担;同时,你也可以解除与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
    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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