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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闹离婚,有一处按揭房产。为避免银行催我还按揭,我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催促下,在我妻子不在场的情况下单方面写了个承诺给银行,承诺内容主要为:如果我妻子继续还房贷,房子给她。现在我们闹到法庭上,她拿出当初写的承诺,说房子已经归她了,叫我另外再补偿5万元钱给她(我是净身出户的)。请问:我写的那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承诺书也就是一个条子,写承诺书时没有律师在场,也没有公正,我能撤销那个承诺吗?谢谢。叫我另外再补偿5万元钱给她(我是净身出户的)我写的那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我能撤销那个承诺吗?

离婚 2019-07-05 0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承诺书有效,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房产地址,借名义买房的情况,对方未出资的情况,房产实际属于你父亲的承诺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只能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变更产权人。
    二、如果是婚内用共同财产购置的属于共有财产。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首套房首付20%,非首套30%,你以为这就完了?其实还有这七项费用在等着你!
    1、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非首套按2%的税率征收。
    2、银行按揭费用:
    a.登记费:80元/户b.权证印花税:5元/户
    c.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险费一次交完。(保险费率大致为:1-5年为
    0.07%,6-10年为
    0.06%,11-15年为
    0.055%,16-20年为
    0.05%,20年以上为
    0.045%)
    3、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
    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4、专项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3%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执行的收费办法是:
    a.不含电梯:总房款×2%b.含电梯:总房款×3%
    5、物业管理费: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产权登记费:80元/套,产权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7、交易手续费:住宅为建筑面积×3元/㎡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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