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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委托中介代理出租,中介欠租金消失,去找中介公司时,听说中介公司倒闭了,现房子已由中介租出去,我以中介签了两年合同,收到两个季度房租费和一个月的房租费押金,现第三季度房租费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没能收到,我去问租客,租客他们交给中介一年的房租费和一个月的房租费押金,请问房东有权要求房客腾房吗?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答复。期盼得到各位老师的答复,谢谢!中介欠租金消失,听说中介公司倒闭了,请问房东有权要求房客腾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5-24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
    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 押金是一种物权,由于依当事人约定而创设,其实是意定担保物权。押金的标的是货币,货币为物的一种特殊形式,押金因交付而转移货币的所有权,受领押金的人享有占有支配的权利。
    而且,受领押金的人对与他债权人的关系上,对于押金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押金当然是一种物权。而这种物权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债权的实现,故又是担保物权。
  • 租房合同一般由房东出具,由房客确认合同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生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地点
    明确租赁地点、位置或门牌号码、房间号码等具体情况。
    2、租赁时间
    明确写明租赁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是否有免租期或装修期等其它约定时间。
    3、房屋租金
    明确写明该房屋租金价格,是否有递增等,避免日后扯皮事情发生。
    4、相关费用
    明确写明水电暖网等相关费用标准,便于日后进行收取。
    5、责任义务
    明确写明双方责任义务,即房东(甲方)应提供什么服务,不到位如何处理,租客(乙方)应遵守什么约定,违约如何处理等等。
    6、其它
    其它约定要根据该房屋或房东的具体要求而定,可列入合同内。如房屋内是否有其它租赁物需要后附清单,如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由哪方进行维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损坏由哪方进行维修等等,都可以作为其它项写在合同内。
    租赁合同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约束,本着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制定,无论合同内有什么约定,双方都应熟知合同内容,确认认可后双方签字即为生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随意违约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有劳动合同的没有房子的租房子有相关补贴。这种补贴名字叫“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申请这种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本市常住人口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看当地生活条件)
    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屋产权,租住在本市
    申请租房补贴需要到低保局(有些城市需要到房管局)提交材料,一般审批周期在一个月左右,审批通过后一年发放一次,按照家庭成员数量(人头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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