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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祖屋房产写的是我公公过世十几年父亲的名字,当初转名时叫他们回来却无人理会,现在我们是打算拆旧起新,因为各自要成家无地方居住了,但是现在牵涉到将来有可能的拆迁赔偿问题,公公其他兄弟的后人知道这一消息就回来要争,(公公的兄弟早在十来岁的时候就出去广州等城市谋生,他的后人也没有在这个地方出生或者生活过,只是一年到头清明的时候才回来,平时也没有电话问候之类的,可以讲除左清明,基本上陌生得跟外人无两样)。现在却说要把祖屋分成几房人,说只要他们不同意我们就不能盖房子,这个问题我们尊重他们是前辈已经一拖再拖好几年,是念着所谓的亲情,我们是打算说,要是拆迁的话就按征地平房价格补给他们部分的钱给他他,但是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这样。我们实在无地方居住了。他们也不是没钱没地方住,这样拖着我们实在是可恶,完全不念情面,所以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一问题。问题:1.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写我公公的名字。他们有权争回他们说的那部分吗?2.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爸爸的名字,这官司我们的胜算是百分百吗?3.本来说好打算是拆迁以后按说的补给他们,还要让我们去公证写上他们的名字说有权属关系的,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合理,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现在他们反口了,那现在要怎么处理?但是现在牵涉到将来有可能的拆迁赔偿问题,说只要他们不同意我们就不能盖房子,这官司我们的胜算是百分百吗?

拆迁补偿 2019-06-19 1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应当如何继承?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假如房子没有相关证件,被认定是违章建筑,那就没办法得到补偿,或者只有少量补偿。
    农村房屋一般需要三个证件: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二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三是房产证(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因为农村房屋发证才刚开始试点,所以各地情况不同,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具体咨询。
    目前农村有很多房屋是没有完备的合法证件的,但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可以进行补办手续。
    如果不能补办手续,大部分是能够获得相应补偿的:
    在知道被征收拆迁的消息后临时抢建的,不赔偿建筑,只补偿建筑下边的土地;
    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但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包含两类,一是房屋安置补偿,就是旧房换新房的补偿,一般都是一次性补偿。
    二是临时安置补偿,一般都是按月领取补助,补助标准各地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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