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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诉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怎么办?

离婚 2019-05-30 1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一、离婚很多都是单方面提出的,恰恰两个人都有离婚愿望的很少。 你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户口本不是离婚的必须要件,存在其他的户籍证明照样可以办理离婚,你们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你们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您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离婚自法院的判决文书生效时就发生解除婚姻的效力。所以你现在又在担心什么呢?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

  • 一、新生儿上户最新政策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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