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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不用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

离婚 2019-06-18 1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结婚登记必须出具户口簿。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迁没迁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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