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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主次,对方是私家车,我是出租车,对方不同意私聊,如果起诉的话鉴定费,拆解费,拖车费,误工费,是都要对方拿吗?还是除了误工费也是三七分,一共就一万多点,如果对方申请分期还的话要多久能还完?起诉之前我能不能诉前保全他的车?他车是奔腾B50,15年的车,如果保全我需要交多少钱才可以保全?车辆拆解的时候对方没来,打电话不接,如果出现异议,如何处理?还是除了误工费也是三七分,如果对方申请分期还的话要多久能还完?如果保全我需要交多少钱才可以保全?

交通事故 2019-07-05 1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起诉状  
    1、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如车主为单位,则还应列单位为被告,写明单位住所地。同样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查阅本站诉讼指导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  
    4、事实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经过写明或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经过写明。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  
    5、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
  • 挂靠的出租车发生事故怎么赔,  
    1、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得到经济利益的,其应对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  
    2、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仅是地方政府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要求挂靠的,被挂靠单位对于挂靠车辆没有实际管理和支配的,被挂靠单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租车事故怎样赔偿  
    (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 关于保全车的问题,被保全的车辆怎么找?
    车辆的保全一般仅涉及车管所的登记查封。
    车管所的登记查封限制的是车辆的过户交易权和年检上路权,对所有权并没有实质的限制。所以想要进一步查封拍卖,还是要找到实体车辆。
    当事人找到车辆后,可以通知法院扣车。
    一般保全车辆是不扣车的,只能禁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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