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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书时因孩子抚养权、房产纠纷意见不合,被男方辱骂殴打家暴,求助法律给予帮助

离婚 2019-06-30 1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第2款还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故你的后爸对你负有父亲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义务,不能因你是继子女而有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当你面对继父的家暴应当及时报警或向所属的社区居委会、你继父的单位投诉和寻求帮助,这样也是形成你继父的虐待、家暴事实行的证据,你可视伤害程度选择追究你的继父承担刑事或者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有以上几点规定。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夫妻的共同房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合意的则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并民政局进行备案。同时依法对房产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不了分割房产的协议,只能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依法对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分割进行判决,之后双方当事人执行判决即可。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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