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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私人分别借款20万和40万,让我哥哥做了担保人。今年3月父亲因病猝死,除了一堆债务无任何遗产留下。现债权人要求我哥哥偿还父亲的借款,并对哥哥和弟弟共有的一套房产提出了财产保全,哥哥月收入4000元左右,本身还在还房贷,根本无力偿还这些债务,请问我哥哥该怎么办? 老家农村有一栋旧房子,大概30年前已被他作为抵押物用于银行贷款 其他无财产。他本身为残疾人并对哥哥和弟弟共有的一套房产提出了财产保全,根本无力偿还这些债务,请问我哥哥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7-10 1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论哪一种,对债务都是承担有限责任。如问题所述,债务的偿还应以抵押物为限,当抵押物房产不够时,要以公司的其他财产来偿还。
    逾期的银行会先发函催收债务,再不还的话,必然会起诉公司。
  •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或者还不上贷款时,保证人和贷款银行约定,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承担还款责任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不能、不能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只能从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短期质押贷款。只需带着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票,产权人出面,办个借款公证,家访就可以放款。,经济适应房,公寓,,商铺,按揭房,没本全款房,没本按揭房,成本价房产,标准价房、在银行有抵押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使用权房产、可上市的央产房、有产权的平房、小产权房屋、房本在银行或典当行、或房本在担保公司做抵押的、均可受理。
    4、对于借款客户,公司真正做到了让客户省心、省力、省时。并且承诺:在你没有办理完毕手续、没有拿到借款前,公司不提前收取你的任何费用。从而避免你产生任何损失的可能。
  •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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