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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签订一笔购房合同,约定合同自房屋满两年开始履行,房屋于7月21日满两年。 合同约定:签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3万元,签约后甲乙双方于10日内备齐所有资料配合丙方(中介)到银行申请贷款,乙方支付甲方第二笔房款22万元;甲方于贷款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交付手续。(除上述两项外合同中无时间规定) 7月26日,买方支付首付款22万并办理贷款手续(但户口一直未落户,未提供户籍证明)。 8月31日,在卖方的催促下办理了落户手续,拿到户籍证明,准备办理网签。卖方以买方无故拖延(买方属自身原因),认定买方违约,不提供网签所需资料,并要求买方支付垫资费用,以使卖方可以提前拿到房款。为使交易继续,卖方与买方达成协议:买方的银行贷款69万由第三方付于卖方,垫资费用由买方承担。协议签订后于5点前将双方资料递交网签,并约定网签加急,预计4个工作日可签好。 9月5日得知网签无法加急,预计需要两周才可通过。卖方声称要置换房屋资金不足,要求我们现金支付房屋全款,并给买方发送一封催告函。经沟通,买方得知卖方需在9月9日支付第一笔房款(卖方在南京购买的房屋)20万元,同时卖方仅有5万元资金,买方表示为满足卖方基本诉求,以使合同继续履行,提前支付部分购房款14.5万元。 9月8日,买方支付卖方14.5万元房款,同时卖方给买方开具收据写明“部分购房款”,微信聊天记录卖方表明最终收取合同约定的房款总额(95万元)即可。 9月13日,第三方与卖方签订垫资协议,并将垫资款拨付给卖方,卖方确认已收到该笔款项。 9月19日,中介告知贷款和网签均已完毕,可进行过户,双方约定21日办理过户手续。买方以卖方已收到垫资款为由要求卖方归还前期支付的12万元(扣除垫资费用)购房款,卖方拒绝,并表示若买方不同意就不过户,买方同意。 9月21日,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要求卖方归还前期支付的购房款,卖方以垫资协议风险巨大,第三方扣押其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且已与买方达成共识为由拒不归还,并明确表示贷款放款,垫资协议风险解除后即归还。买方同意。 11月1日,买方得到消息,银行即将放款,与卖方沟通还款事宜,卖方表示1、房屋卖亏2、自己买房因资金不到位导致购房成本增加3、资金不到位原因在于买方无故拖延时间,已构成违约,且未要求赔偿,故不归还前期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至此,房屋已经过户,贷款即将放款,购房合同中尚有两项约定未达成:1、甲方于贷款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交付手续,2、中介费于过户当日支付另一半(买方以卖方不归还欠款为由拒绝支付中介费)。 综上,卖方已收取买方房款105.08万元,超过合同约定的95万元,买方若起诉卖方,令其归还前期支付的购房款,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签订一笔购房合同, 合同约定:以使合同继续履行,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房产纠纷 2019-05-24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根据性质不同有种类区别,一般包括订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你跟卖方在订立定金合同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为订约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未约定为订约定金,那么一般就是指违约定金,你们已经约定订立书面购房合同,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违约更无从谈起。这些都应该有细致、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

  •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因此,根据定金罚则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或者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但是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无法同时主张,你方只可以选择一种要求对方承担,对方联系不上,你方可以先发函催告对方履行,对方拒不履行合同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行动建议1,保存好你们的买卖合同。 2,房东不卖房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只能选择其一。 3,尝试再次联系对方,与房东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沟通的过程可以录音,固定证据。 4,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向对方释明法律规定,说清楚法律风险5,律师函还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你方身份证,对方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6,起诉后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待你方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如何保证,,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如何保证  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卖方可以要求双方签订过户协议,并将相关事项写进协议,避免买方违约。也可以通过公证,确保房屋权属安全。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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