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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驾驶员~撞了电瓶车~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是次要责任~电瓶车驾驶员主要责任~电瓶车乘客无责任~中间交强险垫付了一万~现在乘客告我和保险公司~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赔付多少~能告赢吗

保险纠纷 2019-08-17 11: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因此交强险最高赔偿额只有2000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后,再进行相关的赔偿。
  •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具体认定办法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要申请车辆报废理赔首要前提是车主投保了相应的车辆损失险,否则一切后果就要自己承担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伤,保险公司一般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车辆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保险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额来修理车辆。
    但如果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也就是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来理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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