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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共同还贷的定义? 具体而言,女方不工作在家看小孩儿,男方一人在外工作每月还贷,该金额算是共同还贷吗? 之后小孩儿入幼儿园,女方也出去工作,但按揭贷款仍由男方一人偿还,此金额不算是共同还贷吧?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共同还贷的定义?该金额算是共同还贷吗?但按揭贷款仍由男方一人偿还

离婚 2019-05-30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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