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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一下,我购车由于贷款批不下来就没买车,可4s店拒绝退还定金,而我合同上写的是定字,收据单上面写的是订字,还有他们销售人员在合同上写了明了,银行若需分期抵押,定金可退的字样,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谢谢可4s店拒绝退还定金,还有他们销售人员在合同上写了明了,银行若需分期抵押,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银行 2019-07-03 1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车不退定金消费者如何维权?
    您首先要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定金,因为您的原因没有履行合同的,对方是可以不退换定金的;如果是订金,可以在扣除少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向您返还。
    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比较短,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中。
    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3.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3.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3.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3.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证约定金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
    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
    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支付定金一般情况下是已经签了购车合同才会支付的,定金有时候就相当于违约金,如果不买车了是不会退钱的,这算是一种违约责任吧,但是如果是订金的话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
  • 车辆型号、颜色、车辆价格、定金金额、提车时间、联系电话是一定有的内容,违约责任里一般都是客户不按约定日期提车要付违约金或4S有权处置车辆(就是先卖给别人的意思)、定金交了就不退,而如果4S没有按期提供车辆的违约责任往往写的都比较含糊。这种销售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的是核对好销售员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商谈的完全一致,如果有赠送项目一并写到合同中,最后核对卖方落款处的签字和公章/合同专用章。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定金看情况来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基本种类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
    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4、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
    5、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第四和第五种可以退回。
    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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