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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我对他切底死心了。自由裸婚十三年,三个小孩,我在农村家种田地,带小孩十年没钱收入。他总骂我会花钱不挣钱……小孩们慢慢长大点了,近三年我在附近打零散工挣小小钱。生活上为了钱总是吵吵闹闹,生活上我讲两句,他就马上对我发火,我沉默不出声他又恨我,他对我和三个儿女不闻不问,不同我沟通。最近他把我的微信号电话号码删除了。我对他说如果不爱了就离婚,他又不愿意离婚。这样的婚姻我过得好痛苦,生不如死……三个小孩,我在农村家种田地,我对他说如果不爱了就离婚,他又不愿意离婚。这样的婚姻我过得好痛苦

离婚 2019-05-25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
    离婚的形象图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 一般有两个孩子的话离婚是一方一个孩子,如果小于2周岁的跟母亲,成年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如果您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要尽可能的在起诉时证明自己的条件很适合孩子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单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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