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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因精神分裂打人被告了,由派出所送进精神病院九个多月了,早两天在医院打了另一个病人,腰椎有轻伤,请问这种情况由谁负责被打病人?女儿因精神分裂打人被告了,早两天在医院打了另一个病人,腰椎有轻伤,请问这种情况由谁负责被打病人?

离婚 2019-06-11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人打人其监护人应当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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