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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安全第五六条如何处罚?停在行人道上!

交通事故 2019-07-16 18: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被加重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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