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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骑电瓶车上班路上,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对方从我左侧超车把我撞倒当时我车上带有两人 责任判定是对方70%的责任,我方30%责任,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我们骑电瓶车上班路上,责任判定是对方70%的责任,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

交通事故 2019-07-03 09: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遇到交通事故时,首先是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其次,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若就相应的赔偿达不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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