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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9号傍晚我驾车回家,正常行驶,发现前方有一电动车逆向向我驶来,我紧急刹车,赶紧向左打方向避让,突然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向右打方向,致使我驾驶的面包车的右前方与电动车在道路中间相撞,发生事故我下车查看伤者,一女的伤势严重,孩子皮外伤,打120叫救护车,110报警。我车子只有强制险,没喝酒,乡镇道路限速40,车速鉴定我车速50,后来得知女的一直昏迷,脑干受损,我垫付医药费7000元,3月1号交警出责任认定,我是主要责任,伤者次责,今天突然给电话要钱,伤者说花了24万了,小腿以下都截肢了,不给钱就让我去坐牢,请问,:现在我会被拘留么?判刑会判多久?谢谢师傅们!我车子只有强制险,我是主要责任,不给钱就让我去坐牢,现在我会被拘留么?判刑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26 0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1.责任划分一般是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不会明确百分比。具体负多少责任,可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至于做鉴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因为选择好的鉴定机构,恰当的鉴定时间可帮助伤者实现利益最大化;
    3.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 本所专门处理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每年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下万件,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 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逆向行驶扣3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如果汽车车主认全责的话,保险公司将负责大部分费用(你和伤者自行协商的补偿费用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电动车如果是轻微伤不住院的话,只需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的话,只要对方工作单位有其收入证明,保险公司也会赔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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