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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压着4天的事假不批,以这个为条件威胁我接收降薪30%,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上个月工资直接按降薪后的标准发放公司压着4天的事假不批,以这个为条件威胁我接收降薪30%,上个月工资直接按降薪后的标准发放

合同纠纷 2019-08-26 0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的劳动合中会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后确定。
    公司能随意降薪,或者调岗并降薪,劳动者完全可以不同意。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 一般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批准的,如果劳动者实在有什么事情,可以跟公司领导进行沟通、协商,相信公司领导都是通情达理的。
      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
    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资支付条例等。
  • 职工请事假当天工资不发,另扣工资违法。
    根据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1条和各地规定,劳动者因事请假期间,当天工资不发,不得另行扣减工资。
    另行扣减工资,是克扣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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