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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我家宝宝四岁,前几天在幼儿园被老师放的热水烫伤头皮和脑门,医生说是浅二度烫伤,园长带我们去看,每次换药。我只想咨询一下是不是还得有一个赔偿的费用,这个一般在幼儿园造成的这种情况,一般的赔付大概是多少呢?感谢,期盼律师的回复。是不是还得有一个赔偿的费用,这个一般在幼儿园造成的这种情况,一般的赔付大概是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9-07-05 2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埙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 护理费、 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按照伤残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 和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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