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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一致,两者都和我实际年龄不一致,没有出生证明,派出所不给改,怎么办??

离婚 2018-08-04 1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的身份证。

  •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可凭孩子的准生证和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到小孩出生的医院办理孩子的出生证;  如果孩子出生超过两个月了还没办理出生证的话,可凭孩子在出生医院的医学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如果孩子是在家里出生的话,可凭接生医生出具的出生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孩子出生在医院,怎么能在居委会办理?及早办理,越早越简单。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1]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 由于各地办理程序一般不一样,最好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以下仅供参考。
    1. 居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须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
    2.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填好,经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县)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
    3. 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写一个证明;
    4. 更改手续办理好后,将会下发《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居民凭此单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户口簿等资料的手续;
    5. 修改出生日期最好在18周岁以前,不然涉及到保险、银行卡、驾照、房产证等多项证件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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